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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院医办函[2004]3号
关于举办高等教育学、心理学培训班的通知
各科室、教研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省高教厅印发的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意见》(粤高教人[1999]32号)的精神,为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创造条件。经研究,学校决定于5月份在本校举办高等教育学、心理学培训班,聘请嘉应学院和韩山师范学院教师授课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
培训对象
本科以上学历(含在读本科)的教师。
二、
培训内容
两门课程:⑴高等教育学(36课时);⑵高等教育心理学(36课时)。
三、
培训费用
培训费288元/人由学校负担,教材和做合格证工本费约80元/人由参训人员负担。
四、
考核方式
学习结束后,学员必须参加两门课程考试,考试以闭卷考试为主。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发给合格证书。
五、报名办法
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于2004年4月26日前到办公室报名填表并交3张1寸彩照(背面注明姓名、出生年月日)。
二○○四年四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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